【司法行政、综合治理】
1、如何进行民事调解?
答: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民间纠纷,由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
当事人申请调解纠纷,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2、如何请求法律援助?
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公民,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1) 住所在本地或者事由发生在本地;
  (2) 有证据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服务;
  (3) 经济困难或者发生突发性事件无能力支付或者无能力完全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前款所称经济困难的标准,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3、请求法律援助的范围有哪些?
答:法律援助的范围是:
  (1) 刑事案件;
  (2)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和劳动报酬的; 
  (3) 因工伤请求赔偿的;
  (4) 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
  (5) 请求国家赔偿的;
  (6) 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7) 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
4、请求法律援助采用娜些形式?
答:法律援助采用以下形式:
  (1) 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2) 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3) 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4) 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5) 公证。
  凡具备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可到街道法律援助站咨询,然后再到平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
电话:67272340
5、如何办理暂住证?
答:外来(务工)人员,在苏务工居住的,带本人身份证,在苏居住地房屋租赁协议(或原籍地务工证明)书面申请,到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登记办证,工本费1.5元。

法律援助流程
法律援助咨询向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格申请人递交申请表及有关材料,包括:
1 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 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服务的有关材料。
3 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出具的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4 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援助中心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和案件情况进行审查,主任审批。
受理通知申请人到指定的法律服务机构办理手续申请人可以向同级司法局申请复核不予受理提供法律援助并与申请人保持联系复核有效复核无效结归档。

【社会事务】
1、 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答:街道辖区无业居民夫妻双方因家庭矛盾感情破裂等原因,经社区居委会调解无效,需办理协议离婚的,凭离婚介绍信、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到社区居委会填写统一的书面申请书,由社区居委会盖章后,到区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平江区民政局办公地点:人民路大王家巷平江区社区服务中心内。联系电话: 67275827
2、 如何办理申领《残疾人证》手续?
答:街道辖区内无业或纯居民、单位职工,有残疾障碍者,需申领《残疾人证》的,持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簿、(单位职工需凭单位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审核盖章后,到街道残联申领《残疾人证》登记表,填写后附本人照片四张到市残联审核,经市残联指定检测中心检测认定后,由市残联审批发证。《残疾人证》由市残联下转 区、街道残联,由街道委托社区居委会发放至申请人。
3、 如何办理精神病人监护手续?
答:街道辖区居民家庭中,有精神病患者需进行监护的家庭可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进行登记。
4、如何办理死亡证明及注销死亡人员户口?
答:街道辖区居民,因病在家中去世的,由亲属持户口簿、死亡人员身份证、病历到街道社区卫生所办理死亡证明,凭死亡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交还死亡人员身份证。

观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办公地点:嘉余坊36 号
电话: 65233999
皮市街道卫生服务站办公地点:皮市街105号
电话: 67270735
观前街派出所办公地点:承德里 2号
电话: 67270677
皮市街派出所办公地点:祥符寺巷24号
电话:67273124

 
【社会保障】
1、如何办理最低生活保障救济手续?
答:户口在本地区,家庭人均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标准的居民户,由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明,离婚的同时提供判决书或协议书,无业人员提供劳动手册,残疾人提供残疾证(以上证明均需提供复印件)、家庭人员收入情况证明材料,至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由社区居委会初审,报街道办事处复审,并在社区进行公示,社区居民无异的,报平江区民政局审批,审批后由社区公示,无异的交户主照片两张,家庭人员照片各一张至社区,街道填写领取证,由区民政局盖章后,街道发证至申请人。
【劳动就业】
1、如何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答:街道辖区失业人员持户口簿、身份证、照片二张、失业职工证明书,失业保险待遇审核表,单位解除、辞职、离职证明书,至街道就业管理所办理登记手续。
观前街道就业管理所办公地点:人民路马医科17号,社会事务管理大厅。联系电话:65233592
2、如何办理劳动手册?
答:(1)凡应、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未就业,需办理劳动手册的,凭《苏州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合格证》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照片三张到街道就业管理所办理;
(2)凡应、往届中专、大学毕(修)业生,未就业,需办理劳动手册的,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学生推荐表、照片三张,到街道就业管理所办理;
(3)外地及农转非人员,需办理劳动手册的,持户口簿、身份证,外地返苏证明等材料,照片三张,到街道就业管理所办理。
3、如何办理再就业优惠证手续?
答:(1)街道辖区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持户口簿、身份证、劳动手册、一寸照片二张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到街道就业管理所领取申请表,填写后经社区居委会审核盖章后,交街道就业管理所,经社区公示无异议的发证。
(2)凡2000年6月30日前下岗的职工,持户口簿、身份证、下岗证、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二张,到街道就业管理所办理,经社区公示无异议的发证。
 
【计划生育】
1、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证手续?
答:街道辖区下岗、失业、纯居民生育一孩后,需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持户口簿、劳动手册、节育措施证明,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领取“只生一个子女申请登记表,填写后盖章(男女双方单位或居委会)交孩子照片一张,送街道计生办审核后,报区计划生育局审批后返回街道发证。
2、如何办理外出人员流动人员婚育证明?
答:街道辖区居民因外出务工等原因需流动的人员,持户口簿、身份证、劳动手册、已婚育龄妇女落实节育措施证明,带一寸照片男女各一张,到街道计生办办理婚育证明发放手续。
3、如何办理外来人员计划生育证明?
答:凡居住在本街道辖区的外来人员,需办理计划生育证明的,持暂住证、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医院孕情检查证明,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进行登记,带男女双方照片各一张,到街道计生办办理,发放《苏州市外来人员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
4、如何办理照顾二胎生育证手续?
答:凡符合新的《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育龄妇女,持本人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报社区居委会、街道计生办,由街道计生办报区计划生育局初审合格后夫妻双方填写二胎审批表,经单位或社区居委会盖章后带三张照片,经街道审核盖章后报区计划生育局领证,由街道发放。
 
【老年工作】
1、如何办理高领优惠证?
答:凡年满70周岁60周岁的老人,持户口簿、身份证、一寸近期照片1张,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登记,由社区居委会核实,报街道老龄委审核后,由区老龄委委托制证部门制证后,返回街道委托社区发证。
2、如何办理寄养人员入院(敬老院)手续?
答:街道辖区居住民家庭中有需进敬老院寄养的老人,可先进医院进行常规体检,合格后到敬老院填写申请表,敬老院与其亲属签订寄养协议,经公证后办理入院手续。
观前街道颐乐院 蒲林巷号 电话:67772092
观前街道双林敬老院 双林巷号 电话:67203655
 
【幼儿教育】
1、如何办理幼儿入托手续?
答:街道辖区居民家庭中有婴幼儿入托的,持户口簿、婴幼儿出生证、(外来人员持暂住证、婴幼儿出生证)到幼儿园报名,填写表格到妇保健站体检,合格后办理入园手续。
古市幼儿园 白塔西路74号 电话:67273569
2、如何办理私托费开票手续?
答:家庭保育员持健康状况证明向所在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登记表后,带户口簿到古市巷幼儿园办理手续。
 
【民政优抚】
1、如何办理定期抚恤金申领手续?
答:可领取定期抚恤金的对象:革命烈士的家属、因公牺牲的军人家属、病故军人的家属(简称“三属”)“三属”要求享受定期抚恤金的,凭“三属”证明向街道办事处社会事业科双拥工作站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区民政局双拥办审批,批准后,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每月日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事业科领取定期抚恤金。
2、地方评定伤残等级的程序:
答: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因公负伤致残,按军人评残等级办理评残手续,其评残程序一般是:
  ① 由伤残者向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递交书面申请,说明参加工作(或入伍)时间、负伤的时间、地点、原因、部位和负伤详细经过,并提供两个以上知情人旁证。
  ② 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对伤残者需认真审查,签署意见并向知情人索取旁证,然后报所在地县(市区)民政局。
  ③ 县(市区)民政局根据申请、旁证和单位(或乡镇街道)意见,查阅负伤的有关历史证据。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通知伤残人员在地、市民政局或地、市指定的医院检验残情,若符合评残条件即由县(市区)民政局填写《评残报批表》伤残抚恤证(伤残等级栏不填)、〈革命伤残人员登记卡〉一式三份,(伤残等级栏不填),并出具书面报告,连同所有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审批。
 
【兵役登记】
1、如何办理兵役登记和征兵手续?
答:根据《兵役法》的规定,凡年满18-22周岁,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带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进行兵役登记,经社区初审合格的当年适龄青年,带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到街道人武部进行兵役登记,经街道人武部审核合格的对象,进行兵役面检,政审,初审合格的报区人武部审查,经公安机关政治审查,县区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体检合格的人员,确立为征兵对象。
专职人武干部职责:
专职人武干部在同级党组织、行政和上级军事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承办本地区、本单位的民兵预备役和兵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上级党委、军事机关对民兵工作的批示和本单位党组织的安排,具体承办民兵预备人员登记和统计,搞好资料的收集归档;
2、组织领导民兵积极参加军事训练各生产劳动,担负战备和治安勤务工作;
3、具体承办年度兵役宣传、登记、兵员的征集工作;
4、搞好所属民兵和民兵干部的管理工作;
5、战时带领民兵参军参战,组织支前工作;
6、完成本级党委和上级军事机关赋予的其它任务。
基层人民武装部职责
基层人民武装部是同级党委的军事工作部和政府的兵役工作机构,受上级军事部门的双重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辖区内的民兵组织建设和预备役人员登记,统计工作;
2、负责辖区内民兵预备役人员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武器装备管理等;
3、协助上级定事机关搞好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工作;
4、按照上级的要求,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有员完成战备、值勤、抢险救灾等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参加三文明建设;
5、负责辖区内国防潜力调查工作,按照上级军事部门的要求,做好战时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
6、负责辖区内的民兵征集,协助有关部门搞好退伍军人安置和烈军属优抚要作;
完成本级党委和上级军事机关赋予的其它任务。
 
【城市管理、爱国卫生、环境保护】
1、沿街商业单位如何办理“门前三包”手续?
答:凡辖区沿街商业单位主要是指人民路、干将路(临顿路-永定寺弄口)、白塔西路、东中市、因果巷、旧学前、景德路等主次干道的单位,需实行“门前三包”的,单位可直接与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科)签约,城市管理科负责监督管理。
2、如何解决市政道路建设存在的问题?
答:街道辖区内的街道路面因年久失修,形成路面坑洼,自来水公司铺设管道,开挖路面未及时修复;阴井边井堵塞积水的,居民可向所在社区居委会反映,由社区居委会开具联系函,送城市管理科,由城市管理科报区市政公司,由市政公司负责处理,城市管理科催办。
3、居民区中存在朽树、危树影响安全如何处理?
答:街道辖区内的居民区、街巷花坛、大院内的朽树、危树影响居民安全的,由居民提出书面申请,经社区居委会证明盖章后报城市管理科,街道绿化员进行现场查堪后,报区绿化委员会审批,同意后由区绿化队进行修剪或砍伐,并收取费用,价格另定。
4、辖区内工业、饮食、娱乐、服务类企业如何办理环境影响申报手续?
答:街道辖区内的工业、饮食、娱乐、服务类企业,因建设项目,需办理环境影响申报的,可向所在街道城市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领取登记表,经城市管理科环保员现场踏堪,初审同意盖章后,报区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的项目指:噪声、烟尘、污水。
5、辖区单位如何办理单位卫生达标手续?
答:街道辖区单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由单位提出卫生达标申请,送街道城市管理科,经城市管理科初查合格后,报区爱卫会审批,批准后报市爱卫办备案。
6、辖区单位如何办理无吸烟单位手续?
答:街道辖区单位符合国家卫生部门无吸烟单位标准要求的,由单位提出申请,经城市管理科初审合格后,报区爱卫办审批,批准后报市爱卫办备案。
 
【党团工作】
1、如何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手续?
答:(1)凡居住在街道辖区内的离退休或解除合同或其它方面原因与原工作单位脱离组织、人事关系的中共党员,持原工作单位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科(部),由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后到中共平江区委组织部进行接转,再由区委组织部根据党员居住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居住地街道党组织(党政办)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街道党政办公室根据党员其实际居住地填写党员信息卡,由本人持信息卡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党组织报到,参加社区党员活动和组织生活。
(2)凡平江区范围内中共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员本人直接到组织关系所在的街道,由街道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到接收街道党组织进行接组织关系。
(3)党的组织关系在社区内的党员,因户口迁移、工作等原因,需转往外区、市、省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交所属社区党支部,同意后由社区党支部开具组织关系转移单,本人持转移单到街道,由街道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至平江区委组织部,由区委组织部按有关手续办理。
2、团组织关系接转程序?
答:街道辖区内的团员持团员证,到所在地街道团工委办理接转手续。
 
【文明单位申报程序】
单位提出申请——街道盖章——区文明办申报——市文明委申核——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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