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制度

◇ 苏州市平江区人大常委会观前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 街道人大工委联系代表制度
一、街道人大工委要同人大代表保持密切联系,经常了解代表的意见,接受代表的监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不断改进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成为联系代表、反映民意的主要民主渠道。
二、街道人大工委制定工作计划,应通过多种方式听取代表意见。在召开有关会议时,根据会议内容,可邀请有关代表列席会议。
三、街道人大工委组成人员要积极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并分别联系走访4~5名代表,原则上每季度联系走访一次。
四、街道人大工委要定期召开代表座谈会或组织代表组活动,认真倾听代表意见,通过代表了解社情民意。
五、街道人大工委要热情为代表服务,及时做好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每半年向代表作一次工作汇报,征求代表意见、建议,以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 人大代表活动制度
为了保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代表活动正常有效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依据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街道人大工委将本街道范围内的区人大代表组成3个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二、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代表小组组长负责代表组织开展代表活动。街道人大工委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代表集体活动一次,每年活动不得少于四次,并建立代表活动情况台帐。
三、代表应积极参加街道人大工委组织的每月18日的人大代表接待日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立案和处理,或转交有关部门落实,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做到件件有答复,同时积极参加代表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街道人大代表、代表小组活动的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有关文件;
2、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审议议题及本街道经济和社会事业重点工作组织代表进行视察、检查和调研;
3、依法评议、监督本街道行政、司法部门的工作,促进和改进其工作;
4、听取、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 人大代表学习制度
一、街道人大工委利用集体活动时间,认真组织人大代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业务知识。
二、街道人大工委每年组织一次人大工作专题讲座,请上级人大领导或有关专家讲课,以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三、代表小组结合每次活动,认真组织代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人大业务知识。
四、学习形式可采取通读全文与专题辅导相结合,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人大代表工作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五、代表要按时参加学习,认真做好笔记,积极参加讨论,并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
六、代表学习要注重成效,对学习的情况街道人大工委将每年组织进行交流一次。
七、积极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的理论研讨活动,每年应撰写人大工作研讨文章1~2篇。
(四) 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制度
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工作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的一项重要形式,人大代表应积极参加各项有组织的视察活动。街道人大工委要经常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检查等活动,为人大代表知情督政履行职务,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创造条件。
一、代表视察的主要形式为代表集体视察和代表单独或几名代表一起持证就地视察。代表持证视察的内容、对象、时间由代表提出,由街道人大工委负责安排。
二、视察的主要内容:区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进程;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
三、认真做好视察前的准备工作。根据视察的目的和要求,拟定视察计划,并提前通知代表和被视察单位,请被视察单位做好有关准备。在街道人大工委的安排下,代表可以提出约见“一府两院”有关负责同志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到场,认真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四、被视察单位要热情接待,实事求是地介绍情况,认真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五、视察中,代表及代表小组不得直接处理问题。视察中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凡需由区“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研究办理的,应填写区人在统一印制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登记表,交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及有关部门研究办理的,应填写街道人大工委印制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登记表,交街道人大工委转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办理。
六、人大代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题视察和专题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五) 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
一、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是人大代表接受选民监督的有效形式,有助于调动和提高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有助于人大代表与选民保持密切的联系。
二、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由街道人大工委组织,街道人大工委可以组织全体代表或部分代表向选民述职。
三、任期内,每位代表都应认真填写履职卡。街道人大工委应每年检查一次代表履职卡的填写情况,并负责制定每届代表述职工作计划,确定年度述职代表人选,落实选民代表,组织召开代表述职会议。
四、代表述职主要内容:
1、出席区人民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审议表决各项决议、决定,参加各项选举活动的情况;
2、参加人代会闭会期间活动,出席或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学习、培训、视察、检查和评议等活动的情况;
3、学习、宣传、执行、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人大常委会决定、决议的情况;
4、走访选民、联系群众、听取、反映选民意见和要求向人代会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5、为选民办实事,促进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解决的情况;
6、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的经验体会。述职代表应按照述职内容,写出述职报告,并于述职前七天报送街道人大工委。
五、代表述职一般采取直接向原选区选民代表述职的方式进行,并认真听取选民和选民代表及原选举单位的评议意见和建议。
六、推选选民代表必须以原选区为单位,一般每个选区推荐选民或选民代表50名。选民代表应当为人正派,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具有一定的反映选民意见和分析问题的能力。社区委员会社区代表可任选选民代表。
七、街道人大工委负责汇兑代表述职工作,并将代表述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
(六) 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责
一、在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主持街道人大工委全面工作。
二、宣传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并调查在本区域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召集、召开街道人大工委会议,主持制定街道人大工委年度工作计划。
四、主持并负责组织人大代表开展集体调查、视察、执法检查和评议等各项活动。
五、主持并负责组织人大代表述职工作,督促代表履行职务。
六、接待和受理代表与群众的来信来访,向区人大常委会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
七、听取代表小组和街道人大工委工作人员工作汇报。指导、协调代表小组和街道人大工委工作人员工作。
八、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情况。
九、完成区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工作。
(七) 街道人大工委工作人员职责
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做好代表团的秘书和服务工作。
二、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点,在街道人大工委的领导下,制定年度具体活动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
三、做好人大代表法律、法规业务学习、持证视察和调查的服务工作。
四、做好人大代表走访选举单位和选民以及代表向选民述职的服务工作。
五、做好人大代表活动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做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代表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热情接待代表来信来访,对代表所提意见、建议,给予及时受理和答复。
七、经常走访代表,了解代表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向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汇报。
八、承办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及街道人大工委交办的有关工作。

◇ 观前街道街道领导、人大代表联系社区一览表

姓名

联系点

社区地点

联系点负责人

人大代表

社区负责人

冯凌
张玮

小公园社区

电话:65230794
碧凤坊一弄三号

张玮

朱蓓莉

张一伟
顾惠芳

玄妙观社区

电话:67270991
承德里8号

顾惠芳

姚红英

谢丽华
刘彦荣

察院场社区

电话:65222015
磨坊弄11-2号

刘彦荣

马宇

朱敏
董陽

旧学前社区

电话:67702371
史家巷55号

董陽

顾振亚

钱艳虹
高华明

装驾桥社区

电话:67279609
谢衙前30号

高华明

吴经邦

刘健
徐铮

香花桥社区

电话:67701992
东海岛二弄16号

徐铮

陈兰珍

曹原
安钢

平门社区

电话:67536745
公官弄10号

安钢

陆长君

胡岚
周国忠

西北街社区

电话:67545396
公官弄10号

周国忠

王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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